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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关键词推广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2万

时间:2012-08-17 已阅读:701次 | 作者:青岛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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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网站建设青华互联讯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京东商城)在百度上购买了关键词推广服务,却把另一家京东橡胶公司的网址链接到京东商城的网站上。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判决京东商城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为京东橡胶公司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据了解,京东橡胶公司的网址是www.jingdong.cn,而京东商城的网址是www.360buy.com。2011年9月,京东橡胶公司发现,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www.jingdong.cn”进行搜索,获得的第一项搜索结果是“京东商城”的网站链接,右侧有“推广链接”字样。第四项结果才是京东橡胶公司的链接。因此,该公司认为,京东商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两被告为其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庭审中,京东商城辩称,他们与京东橡胶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因此并未损害京东橡胶公司的权益。

百度公司则认为,他们未向京东商城推荐涉案关键词,并且已经尽到提醒义务,因此不应与京东商城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京东橡胶公司和京东商城均通过各自网站对外宣传、销售其商品,因此两者在网络营销领域存在竞争关系。京东商城的上述行为将导致本欲关注京东橡胶公司的用户错误地进入“京东商城”网站,这样就减少了该获得经济利益的机会。

同时,网络用户对两网站的误认,也模糊了京东橡胶公司与京东商城之间独立经营的关系,使京东橡胶公司损失了单独积累商业信誉的机会。因此京东商城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京东商城应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

而百度公司已对其客户给予必要的警示,并提供了权利人发现侵权时的维权途径,因此百度公司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应与京东商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宣判后,京东商城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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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用:https://www.qinghuahulian.com/news/webseo/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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